湖南郴州蘇耽500千伏變電站第三臺主變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擬審批公示
經審議,我廳擬于近日內批準《湖南郴州蘇耽500千伏變電站第三臺主變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長沙市萬家麗中路三段118號
郵 編:410019
聯系電話:0731-85698073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湖南郴州蘇耽500千伏變電站第三臺主變擴建工程 |
建設地點 |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塘昌村 |
建設單位 |
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建設分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中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為滿足郴州地區負荷快速增長的需求,解決蘇耽主變N-1情況下過載問題,提高電網供電能力及供電可靠性,建設湖南郴州蘇耽500千伏變電站第三臺主變擴建工程是必要的。 湖南郴州蘇耽500千伏變電站第三臺主變擴建工程(以下稱“本工程”)建設內容及規模如下: 蘇耽500千伏變電站擴建1×1000MVA主變壓器(3#主變),1#主變低壓側擴建2×60Mvar低壓電抗器,3#主變低壓側擴建2×60Mvar低壓電容器、1×60Mvar低壓電抗器,將STATCOM由1#主變低壓側改接至3#主變低壓側。 變電站500kV配電采用一個半斷路器接線,本期利舊安裝1臺斷路器(由船山站搬遷);本期將220kV電氣主接線由雙母線單分段改造為雙母線雙分段接線,擴建1個主變進線間隔,安裝2臺斷路器(1臺SF6瓷柱式,1臺HGIS);本期35kV低壓側共安裝6臺斷路器(總回路1臺、電抗器回路3臺、電容器回路2臺)。 蘇耽500千伏變電站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塘昌村。本工程總投資為940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9.2萬元,占總投資的1.16%。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 1.聲環境:選擇低噪音的施工機械、施工設備,施工活動限制在站區圍墻內進行,并依法限制夜間施工,站區施工盡量安排在白天進行。 2.施工期揚塵:施工時合理組織施工,盡量避免二次揚塵污染。施工棄土棄渣應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氣干燥時應進行人工控制定期灑水。加強材料轉運與使用管理,規范操作,以防止揚塵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對土、石料等可能產生揚塵的材料,在運輸時用防水布覆蓋。 3.施工期廢水:本工程變電站施工期施工污水包括施工生產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單位設置簡易排水系統,并設置簡易沉砂池,使產生的施工車輛清洗廢水、建筑結構養護廢水經收集、沉砂、澄清處理后回用,不外排。站內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充分依托已有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4.施工期固體廢物:本工程變電站施工期施工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等。工程施工前應作好施工機構及施工人員的環保培訓,明確要求施工過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應分別堆放,施工營地生活垃圾集中收置于指定地點,并定期由專人清運至環衛部門指定處理地點,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避免長期堆放。 5.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嚴格控制變電站站址以及進站道路等施工范圍,施工期盡量避開雨季施工;施工過程中應加強施工管理,規范施工,對施工開挖土方實現挖填平衡,對臨時堆放土方應采取臨時攔擋及雨天覆蓋等措施。 (二)營運期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 1.變電站電磁環境:工程建成后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規定的4000V/m、100μT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2.聲環境影響:蘇耽500kV變電站新增的主變壓器1.0m處的聲壓級控制在72.4dB(A)以內,新增油浸式低壓電抗器1.0m處的聲壓級控制在75dB(A)內,同時在變電站西側圍墻上加裝高0.5m、長約207m的隔聲屏障,在變電站東側部分圍墻上加裝高0.5m、長約20m的隔聲屏障。變電站本期采取建設聲屏障進行降噪并建成投運后,變電站廠界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評價范圍內聲環境敏感目標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要求。 (三)運行管理和宣傳教育 1.對當地群眾進行有關變電站和設備方面的環境宣傳工作。 2.建立各種警告、防護標識,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3.依法進行運行期的環境管理工作。 4.工程建成后需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要求,分別于2024年3月20日、2025年2月18日~3月4日、2025年4月7日,在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官網上進行了3次網上公示。2025年2月27日,在變電站評價范圍內各敏感目標房處及村民服務中心張貼相關信息,開展了現場公示。2025年2月26日及2月28日,在三湘都市報開展了2次報紙公示。本項目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關于本項目環境影響的相關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