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電站工程500kV開關站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擬審批公示
經審議,我廳擬于近日內批準《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電站工程500kV開關站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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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電站工程500kV開關站工程
建設地點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縣茶庵鋪鎮木旺溪村
建設單位
湖南桃源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湖南義格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電站500kV開關站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是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電站工程的配套工程,用于連接電站變壓器與電網系統,是一種電壓等級的配電裝置,用以提高電網運行的穩定度,加強電網聯絡,提高供電可靠性。
本工程包括新建地面開關站及站內相關電氣設備設施;新建500kV主變壓器4臺,單臺容量為360MVA;地下主變至開關站的出線電纜出線2回,采用1000mm2XLPE電纜出線,單回單根長約512m。
本工程總投資1286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0萬元,占總投資的0.93%。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
(一)施工期噪聲
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控工作,并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督管理。采用噪聲水平滿足國家相關標準的施工機械或采取帶隔聲、消聲設備的機械,控制設備噪聲源強。優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間高噪聲機械施工。加強現場管理,高噪聲機械盡量遠離施工場界,避免同時多臺高噪聲機械施工。運輸材料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裝卸材料時應做到輕拿輕放。
(二)施工期揚塵
合理組織施工,盡量避免揚塵二次污染。加強材料轉運與使用的管理,合理裝卸,規范操作,進出場地的車輛應限制車速,減少揚塵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對土、石料等可能產生揚塵的材料,在運輸時用防水布覆蓋。施工過程中,應嚴格落實“6個100%要求”。施工過程中,針對道路運輸車輛加強環保管理,采用經檢驗具有環保合格標志的運輸車輛,并優先采用新能源或先進排放標準運輸車輛,針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宜采用新能源或先進排放標準機械。
(三)施工期廢水
根據總體施工規劃,開關站施工共用下水庫1#施工營地,共用營地污水處理及回用系統。施工現場設置沉淀池,施工廢水通過混凝沉淀后用于洗車用水、噴灑降塵,不外排。
(四)施工期固體廢物
棄土棄渣在主體工程中統一考慮,開挖中有用料直接運至下庫大壩填筑,棄料運至下庫庫尾棄渣場或庫內棄渣場。施工過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開堆放,并安排專人專車及時清運或定期運至環衛部門指定的地點處置,使工程建設產生的垃圾處于可控狀態。
(五)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
減少土地占用,加強施工管理,施工臨時設施均布置在開關站永久占地和主體工程規劃的施工布置區內。進行表土收集和植被恢復。在工程施工前,先把表層(0~30cm)及亞層(30~60cm)土壤收集起來,堆放在主體工程下庫表土堆存場內,用于施工期結束后對站區的植被恢復。施工結束后,應及時對開關站站區進行綠化,種植與周邊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種類,植被恢復措施可采用水保方案中的植被措施;開關站邊坡開挖采取工程防護措施和框格梁植草護坡進行植被恢復。
二、營運期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
(一)電磁環境
電磁環境敏感目標處的工頻電磁場能夠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規定的4000V/m、100μT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二)聲環境影響
地面開關站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三、運行管理和宣傳教育
(一)對當地群眾進行有關電磁環境宣傳工作。
(二)建立各種警告、防護標識,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三)依法進行運行期的環境管理工作。
(四)工程建成后需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公眾參與情況
建設單位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要求,于2023年9月7日在全國建設項目環境信息公示平臺上發布了《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電站500kV開關站環境影響評價信息第一次公示》。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完成本工程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后,建設單位通過網絡平臺、報紙以及張貼公告三種方式同步進行了信息公開。環境影響評價信息發布后,至意見反饋截止日期,未收到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
2025年10月28日,建設單位補充進行了一次報批前公示,公開擬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和公眾參與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