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不予核發汨羅萬容固體廢物處理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批復
- 索引號:430S00/2026-006339
- 發布機構: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 發文日期: 2026-02-03 09:26
- 名稱: 關于不予核發汨羅萬容固體廢物處理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批復
汨羅萬容固體廢物處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陽市汨羅市新市鎮八里村汨羅循環經濟產業園同力南路,法定代表人:祝更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681MA4L3R5H4R)于2025年12月23日提交的《關于申請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報告》《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書》及相關資料收悉。我廳于2025年12月23日受理,于2026年1月4日進行實地核查和專家評審。
經研究,批復如下:
經審查,你公司5號危險廢物倉庫部分區域鋪設的防滲膜存在隆起、破損、未固定等情況,不符合《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三項之規定;3號倉庫存放一臺重選機及配套設備,危廢庫由環評及竣工環保驗收確定的3座固廢綜合倉庫(總面積為7834.8m2)調整為1、2、4、5、6號危廢庫(總面積為5484m2),廢棄包裝容器破碎分選的非金屬雜物由原環評確定的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變更為返回熱解爐中綜合利用,HW12類物料由原環評批復要求交由廠區的1臺連續的熱解爐進行處理變更為HW12類、HW49類同時進間歇的熱解爐進行處理,不符合《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五項之規定;熱解油、熱解爐殘渣(碳黑)環評階段按副產品,目前實際按危廢進行管理,生產臺賬顯示HW12類、HW49類同時進間歇的熱解爐進行處理,不符合《關于低溫裂解工藝處理危險廢物項目有關事項的復函》(環辦土壤函〔2018〕958號)有關要求,不符合《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項之規定。此外,現場核查發現你公司其他相關問題和需補充的資料已一并當場書面交辦。
我廳于2026年1月16日向你公司下達了《關于不予核發汨羅萬容固體廢物處理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許可事項告知書》(湘環告知〔2026〕2號),你公司已于2026年1月19日簽收,未在五日內就該行政許可事項向我廳提出聽證申請,亦未提出陳述和申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等有關規定,我廳決定不予行政許可。
你公司如對本批復不服,可以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向長沙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