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投能源岳州2×100萬千瓦燃煤發電工程鐵路專用線環境影響報告書擬審批公示
經審議,我廳擬于近期對湘投能源岳州2×100萬千瓦燃煤發電工程鐵路專用線進行批復,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長沙市萬家麗中路三段118號 郵編:410014
聯系電話:0731-85698065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湘投能源岳州2×100萬千瓦燃煤發電工程鐵路專用線 |
|
建設地點 |
湖南省岳陽市岳陽縣 |
建設單位 |
湖南湘投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葆華環保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湖南湘投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擬投資51994.46萬元實施湘投能源岳州2×100萬千瓦燃煤發電工程鐵路專用線,該專用線起自浩吉鐵路步仙站北端咽喉東側,終至電廠站,正線全長5.678千米。全線共設2座車站,包括適應性改建現有浩吉鐵路步仙站,新建電廠站。其中:步仙站站房側新增貨物交接線2股,每股有效長度1050米,預留延長至1700米條件。本線接入步仙站新建安全線1條,有效長度50米。同步改造兩端咽喉區,將既有吉安端咽喉區安全線延長至75米兼做機待線使用。電廠站按2重2空1機走設置,每股有效長度1050米,預留有效長度1700米條件。進站端設軌道衡1處。新建整備兼邊修線1條,有效長度120米。同步新建車站信號樓及鐵運綜合辦公樓。結合《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湘投能源岳州2×100萬千瓦燃煤發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湘環許決字〔2024〕539號)及環評報告書,本項目不包含貨物裝卸建設內容,翻車機房及其裝卸、除塵設施屬于湘投能源岳州2×100萬千瓦燃煤發電工程內容,由湖南湘投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實施建設。該專用線設計時速40千米/小時,初期、近期和遠期貨物列車對數均為3對/日。項目工程挖方64.02萬方,填方56.83萬方,棄方7.19萬方,項目需設1處棄渣場,不設取土場。項目永久占地面積33.84公頃,臨時占地5.75公頃,項目占地及評價范圍內不涉及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2.66公頃,未取得建設用地批復前,本項目不得開工建設。該項目已取得省發展改革委的核準批復和省水利廳對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許可。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工程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須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并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從生態保護角度進一步優化工程設計和施工方案,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圍,合理安排工期,減輕工程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嚴禁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公益林、天然林范圍內設置各類臨時工程。采用綠色施工工藝,加強邊坡防護,盡量減少路基開挖創面,并重點落實設置護坡、臨時攔擋、臨時排水溝、沉砂池等各項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和減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壞。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堆存,并加強堆存的環境管理,回用于后期植被恢復和農田復耕。施工結束后及時對施工場地采取生態修復。強化景觀設計,做好路基邊坡、站場綠化工程,確保工程與周圍自然環境相協調。 (二)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湘投能源岳州2×100萬千瓦燃煤發電工程臨時生活區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收集和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回用于場區灑水降塵,不外排。施工廢水經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處理后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橋梁鉆孔樁施工產生的泥漿干化處理后優先用于填方工程,不能利用的進入棄渣場,施工廢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體。嚴格管理施工機械,嚴防油料泄漏和傾倒廢油料。運營期步仙站產生的生活污水經收集和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回用于站場內部綠化灌溉、地面沖洗等,不能回用的外排至周邊溝渠;電廠站產生的生活污水經收集和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回用于站場岳州電廠項目翻車機房內的降塵用水及站場內部綠化灌溉、地面沖洗等,不外排。加強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維護管理。針對污水處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采取重點防滲措施,防止對土壤環境和地下水環境等造成污染。 (三)嚴格落實噪聲及振動污染防治措施。建設單位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環境管理計劃,優選低噪聲施工機械和施工工藝,合理安排物料運輸線路和時間,必要時在施工現場進行圍擋或設置移動聲屏障,對于高噪聲的固定聲源采取減振基座等降噪措施,避免夜間施工,防止噪聲和振動污染擾民。對距線路較近、規模較集中且噪聲預測值接近標準值的獅山社區-陳家塅DK1+400~DK1+600右側路段設置直立式聲屏障200延米,并確保該路段聲環境質量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相應類別標準限值要求。合理規劃鐵路兩側土地功能,建設單位應配合地方政府及其相關主管部門依法加強線路兩側及站場周邊用地的規劃控制和優化調整,在噪聲和振動達標距離內不得新建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社會福利等噪聲敏感建筑物。加強鐵路管理、提高鐵路裝備技術含量,進一步降低鐵路噪聲的影響。預留環保資金,施工期和運營期開展噪聲、振動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必要時采取增補或強化降噪、減振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標準要求,確保項目周邊聲環境敏感點預測值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及《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GB10070-88)相應標準要求。 (四)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施工期應嚴格執行《岳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等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嚴格落實“8個100%”,強化灑水抑塵、濕法作業、車輛清洗、密閉運輸、路面硬化、限速行駛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揚塵污染。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設置混凝土攪拌站。施工期無組織大氣污染物排放應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限值。 (五)落實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措施。固體廢物應依法分類妥善處置,建筑垃圾盡量回填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時運往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場處理。固體廢物在站場內的堆放、貯存、轉移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相關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運營期日常檢修活動產生的廢機油、廢潤滑油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規范處置。 (六)加強運營期風險防范工作。落實《報告書》提出的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防止事故發生,避免或者減緩環境風險情況下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
公眾參與情況 |
采取網絡及報紙公示、張貼公告方式依法依規開展公眾參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