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區重點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擬審批公示
經審議,我廳擬于近期對湖南省洞庭湖區重點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批復,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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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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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洞庭湖區重點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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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湖南常德漢壽縣;湖南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湖南常德安鄉縣;湖南岳陽華容縣;湖南岳陽湘陰縣;湖南益陽沅江市;湖南益陽大通湖區;湖南益陽南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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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湖南省水利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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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規劃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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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湖南省水利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擬投資59.42億元實施湖南省洞庭湖區重點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該工程治理范圍為洞庭湖區安保、沅南、大通湖、育樂、湘濱南湖等5個重點垸一線防洪大堤,堤防全長563公里。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堤防加高培厚44.476公里,護坡83.656公里,護腳36.972公里,邊坡加固及軟基處理26.036公里,堤身防滲73.853公里,堤基防滲171.489公里,堤身堤基聯合防滲56.996公里,穿堤建筑物處理182座,堤頂防汛路面280.096公里,白蟻治理472.378公里,改造上堤坡道188處。工程永久占地136.24公頃,臨時占地192.48公頃。土方開挖量493.46萬方,借方61.77萬方,回填492.38萬方,余方62.85萬方,余方交與安鄉縣、南縣、沅江市、大通湖區人民政府協議的社會消納點依法依規接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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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過程中,須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并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優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開魚類繁殖期。嚴格控制施工范圍,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生態保護紅線等生態敏感區內設置取土場和臨時施工場地,減少對動植物重要生境的擾動。開展土著魚類馴養繁殖、棲息地修復重建等生態修復和補償措施,切實保護好水生生物資源及水域生態環境。 (二)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混凝土拌合系統廢水、混凝土養護廢水、施工機械沖洗廢水經處理后全部回用;施工船舶廢水交由當地的污水接收單位處理或由當地船舶污染物接收企業接收;施工區生活污水處理達標后用于農田灌溉;基坑排水沉淀后優先回用于施工生產,多余廢水經處理達標后排入垸內渠道。項目涉及常德市安鄉縣松滋河中支、沅江市草尾河等11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工程施工前應告知水廠和自來水公司,并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合理安排施工時序,采取先進施工工藝,減少對水體和底泥的擾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堤段白蟻防治不進行藥物噴灑、充填灌漿不加藥;對有影響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河段,施工區外圍布設防污簾,在安鄉縣澧水新河口水源保護區內進行護腳工程施工時需嚴格落實取水口水質監測頻次;加強環境應急管理等措施,發現水質異常立即停止涉水施工,及時報告水廠、自來水公司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啟動環境應急預案,確保飲用水水源安全,確保水質斷面不掉類。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加強施工期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機械盡量選用低噪聲的設施設備,合理安排高噪聲施工機械作業的時間以及棄渣運輸線路、時段,在居民較集中區域及噪聲預測超標敏感點施工時,設置圍擋或移動聲屏障。 (四)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混凝土拌和系統采用成套封閉式拌和樓進行生產;水泥、石灰等易飛散物運輸采用封閉運輸,土方采取覆蓋、場地灑水降塵等措施,減輕施工揚塵污染,滿足相關區域揚塵污染管控要求;禁止以柴油為燃料的施工機械超負荷工作,減少燃油廢氣的排放。 (五)落實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措施。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建筑垃圾用于回填或綜合利用;廢油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船舶垃圾交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接收,禁止向水域傾倒;工程棄方依法依規交由社會消納點資源化綜合利用。 (六)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與地方政府、水廠及相關管理部門建立水環境應急聯動機制,充分利用周邊應急資源,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器材,開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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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
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