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省級舉報獎勵辦法
- 索引號:430S00/2025-160822
- 發布機構: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 發文日期: 2025-09-09 09:40
- 名稱: 政策解讀: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省級舉報獎勵辦法
為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參與生態環境監督管理的積極性,精準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環辦執法〔2020〕8號),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在認真總結《湖南省生態環境問題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實施成效的基礎上,結合新形勢新要求,組織修訂了《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省級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特色亮點
(一)舉報方式更便捷
在已有舉報、信訪、有獎舉報專欄等途徑基礎上,增加掃描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二維碼的方式,使公眾舉報獎勵更便捷、更高效。
(二)舉報范圍更大,獎金設置更高
獎勵事項從12項擴充至27項,同時設置“追加獎勵”。
(三)領獎流程更優化
推行“線上驗證、線上認證、電子支付”的模式,方便群眾領取獎勵。
二、受理范圍
獎勵僅限于《辦法》規定的范圍。
三、受理條件
(一)受理的條件
1.實名舉報,須提供舉報人的真實姓名(單位名稱)身份證件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方式等信息;
2.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及相關證據或線索;
3.舉報事項事先未被生態環境部門掌握;
4.根據生態環境問題線索已核查屬實。
(二)不能受理的情形
1.舉報事實不清、對象不明或者內容不實的;
2.舉報的生態環境問題線索已被屬地相關部門掌握、調查或責令整改的;
3.生態環境問題線索系已在新聞媒體曝光或已經信訪、復議、訴訟程序處理的;
4.從事與生態環境問題線索舉報獎勵相關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舉報的;
5.舉報人從相關國家工作人員獲取相關生態環境問題的證據或線索的;
6.經核查認定的生態環境問題與舉報事項不一致的;
7.其他依法不應獎勵的情形。
四、受理的途徑
(一)掃描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二維碼;
(二)登錄省生態環境廳官網有獎舉報專欄;
(三)登錄省生態環境廳微信公眾號有獎舉報專欄。
五、獎金設置
(一)查實即獎
經查證屬實,屬于《辦法》第九條所規定的核實即獎勵范圍的,根據核查認定的不同情況,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符合第九條第一項至第十六項的,經核查認定,舉報事項屬實的,獎勵5000元。
符合第九條第十七項至第二十二項的,經核查認定,舉報事項屬實的,獎勵3000元。
符合第九條第二十三項至第二十七項的,經核查認定,舉報事項屬實的,獎勵1000元。
(二)追加獎勵
在“核實即獎”的基礎上,根據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后果,綜合處罰金額、拘留人數天數、刑事判決人數年數、環境損害賠償額度等情形,分三檔予以追加獎勵,追加獎勵金額最低2萬元,最高16萬元。
(三)懸賞獎勵
對造成重大或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涉及環境污染犯罪案件,難以取得有效破案線索的,省生態環境廳可以向社會發布懸賞公告,征集案件線索或證據,所征集線索或證據對查清案件主要事實起關鍵作用的,在獲得“核實即獎”“追加獎勵”的基礎上,并追加獎勵5萬元。
六、領取方式
舉報人自接到領獎通知后三十日內,有三種方式領取獎勵。一是當面領獎;二是委托領獎;三是線上領獎。
七、保密規定
省生態環境廳及其工作人員對舉報人負有保密義務,舉報人相關信息將嚴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