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伴生放射性礦企業輻射環境管理技術規范》(DB43/T 3403-2025)解讀
- 索引號:430S00/2025-177780
- 發布機構: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 發文日期: 2025-11-18 11:07
- 名稱: 湖南省《伴生放射性礦企業輻射環境管理技術規范》(DB43/T 3403-2025)解讀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的《伴生放射性礦企業輻射環境管理技術規范》(DB43/T 3403-2025),是我省首部針對伴生放射性礦企業輻射環境管理的地方標準。該標準的出臺旨在規范伴生放射性礦企業的輻射環境管理工作,填補伴生礦領域在地方層面技術規范的空白,對完善我省伴生放射性礦行業的輻射環境標準體系具有重要意義。以下從標準制定的必要性、主要內容、實施影響及效益等方面進行解讀。
一、標準制定的必要性和背景
目前,國家雖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輻射環境監督管理名錄》等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為我國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輻射監管工作奠定了基礎。但在伴生放射性礦企業輻射環境保護、輻射管理方面,缺乏系統性的技術指導。在此背景下,我省率先開展此地方標準的制定工作。
二、標準的主要內容和技術特點
標準共7章及1個附錄,立足我省伴生放射性礦企業實際情況,結合行業發展趨勢,明確了企業建設、運行、關停、活動終止、關閉、監護等全過程應遵守的輻射環境管理與技術要求,核心特點如下:
(一)明確適用范圍
一是明確企業范疇,將從事放射性固體廢物集中處置的企業,與從事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活動的企業,統一納入 “伴生放射性礦企業”的管理范疇。
二是擴展活動范圍,在“伴生放射性礦的開采、選礦和冶煉活動”基礎上,進一步將“尾礦、尾渣和殘留物綜合利用過程中的選礦和冶煉活動”,納入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活動的管理范圍,實現全鏈條覆蓋。
(二)規范技術要求
一是企業宜在輻射環境影響評價專篇中,明確放射性固體廢物的種類、放射性水平、產生量、貯存量及處置要求,為后續管理提供基礎依據。
二是對已將放射性污染物列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行業,企業應將輻射環境管理相關內容納入排污許可日常管理,確保管理閉環,實現輻射監管要求與排污許可制度的有效銜接。
三是企業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須包含突發輻射環境事件的應對內容,且應急預案應按國家及我省相關要求完成備案,保障和提升企業的應急相應能力。
四是尾礦(渣)開展綜合利用活動前,宜先開展全成分分析,明確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種類、含量及潛在環境危害;綜合利用活動需符合國家及湖南省產業政策,并遵循減量化原則,減量化比例宜不低于30%。通過全成分分析評估尾礦(渣)特性,為后續綜合利用活動提供科學依據,同時設定減量化比例,推動企業優化綜合利用方式,減少廢棄物產生,實現資源高效利用與生態保護的協同共進。
五是企業宜設立專門的輻射環境保護機構,負責本單位輻射環境管理、輻射環境監測、放射性“三廢”(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管理、輻射環境應急等環境保護工作;同時配備專業的輻射環境保護人員,確保管理工作專業化推進。
三、標準實施對行業的影響
標準的實施將推動伴生放射性礦行業輻射環境管理從“分散粗放”向“系統精細”轉變,帶來多方面變革:
(一)規范行業發展
統一了伴生放射性礦企業輻射環境管理的各項要求,引導企業按照標準進行建設和運營,提升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推動行業標準化、規范化發展。
(二)強化企業責任
通過明確企業在輻射環境管理各方面的責任和義務,指導企業加強內部管理,主動采取措施減少輻射污染,提升行業整體管理水平。
四、標準實施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環境效益
加強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過程中的輻射環境管控,減少放射性污染物排放,降低對周邊土壤、水體和大氣環境的影響,保護生態環境安全。
(二)社會效益
通過統一技術規范,為企業提供清晰的輻射環境管理路徑,助力企業提升合規運營能力;推動行業形成標準化管理模式,促進行業整體規范發展,增強行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行業引領價值
填補了伴生放射性礦領域地方技術標準的空白,為其他地區提供借鑒。
本標準的發布實施,是我省提升伴生放射性礦領域輻射環境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下一步,我省將加強標準宣貫培訓,指導伴生放射性礦企業規范開展輻射環境管理,確保標準落地見效,為守護全省輻射環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