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省生態環境統計年報
按照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湖南省依法組織對2024年度排放源年報數據進行調查,依據《排放源統計調查制度》(國統制〔2024〕11號),現將2024年湖南省生態環境統計數據公布如下。
一、統計范圍
2024年度排放源統計調查對象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污染源(簡稱工業源)、農業污染源(簡稱農業源)、生活污染源(簡稱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簡稱集中式)、移動源。
工業源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3個門類中納入重點調查的工業企業(不含軍隊企業),包括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各類工業企業以及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但實際從事工業生產經營活動,有污染物、溫室氣體產生或排放的工業企業。
農業源包括種植業、畜禽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以省級行政區域為單元進行調查。
生活源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的第三產業以及居民生活源。
集中式包括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處理廠、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集中處理廠。
移動源主要為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工程機械)、瀝青道路鋪裝及從事油品儲存的企業。
二、廢水污染物
2024年,全省廢水排放量290696.95萬噸,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173.23萬噸,其中工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0.75萬噸,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23.27萬噸,生活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49.12萬噸,集中式化學需氧量排放量0.02萬噸。
全省廢水中氨氮排放總量7.07萬噸,其中工業源氨氮排放量0.03萬噸,農業源氨氮排放量2.69萬噸,生活源氨氮排放量4.34萬噸,集中式氨氮排放量0.01萬噸。
全省廢水中總氮排放總量20.61萬噸,其中工業源總氮排放量0.14萬噸,農業源總氮排放量12.84萬噸,生活源總氮排放量7.62萬噸,集中式總氮排放量0.01萬噸。
全省廢水中總磷排放總量2.87萬噸,其中工業源總磷排放量0.01萬噸,農業源總磷排放量2.20萬噸,生活源總磷排放量0.66萬噸,集中式總磷排放量0.0003萬噸。
全省工業源廢水中石油類排放量71.66噸,揮發酚排放量0.91噸,氰化物排放量0.45噸。
全省廢水中重金屬(包括總砷、總鉛、總鎘、總汞、總鉻)排放總量3.33噸,其中工業源重金屬排放量3.11噸,集中式重金屬排放量0.22噸。
三、廢氣污染物
2024年,全省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6.10萬噸,其中工業源二氧化硫排放量3.03萬噸,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3.07萬噸,集中式二氧化硫排放量0.0003萬噸。
全省廢氣中氮氧化物排放總量21.88萬噸,其中工業源氮氧化物排放量6.64萬噸,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1.16萬噸,移動源氮氧化物排放量14.08萬噸,集中式氮氧化物排放量0.005萬噸。
全省廢氣中顆粒物排放總量12.50萬噸,其中工業源顆粒物排放量4.41萬噸,生活源顆粒物排放量7.70萬噸,移動源顆粒物排放量0.39萬噸,集中式顆粒物排放量0.0002萬噸。
全省廢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22.27萬噸,其中工業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4.82萬噸,生活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8.28萬噸,移動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9.17萬噸。
四、工業固體廢物
2024年,全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4775.40萬噸,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3610.52萬噸(其中:綜合利用往年貯存量71.14萬噸),處置量538.62萬噸(其中:處置往年貯存量41.06萬噸), 貯存量738.46萬噸,傾倒丟棄量0萬噸。
全省工業危險廢物上年末貯存量29.70萬噸,產生量384.43萬噸,綜合利用處置量392.95萬噸, 本年末貯存量21.18萬噸。
信息來源:生態環境統計業務系統 2024 年度湖南省環境統計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