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稀(湖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設置擬審批公示
中稀(湖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設置擬審批公示
經審議,我廳擬于近日內批準中稀(湖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設置,現就論證報告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長沙市萬家麗中路三段118號 郵編:410014
聯系電話:0731-8569808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設置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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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中稀(湖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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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地點 |
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河路口鎮牛路村扎頭源右岸 坐標:東經 111.518347 北緯 24.74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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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中稀(湖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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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證單位 |
湖南省環科院環境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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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概況 |
(1) 排污口類型:工業排污口 (2) 排污口設置類型:改設及擴大 (3) 排污口位置: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河路口鎮牛路村扎頭源右岸 坐標:東經 111.518347 北緯 24.742500 (4) 排污口排放方式:間歇排放,豐水期 4 月-9 月排放,枯水期 10 月-次年 3 月不排放。 (5) 排污口入河方式:管道。 (6) 排污口污水排放量:正常工況下污水排放量為 21800m3/d,年排放量 392.4 萬 m3/a(按 180 天計算)。 (7) 重點污染物濃度及污染物總量:污染物排放濃度為化學需氧量 14mg/L,氨氮 8mg/L、硫酸鹽 155mg/L。污染物排放量為化學需氧量 54.94t/a,氨氮 31.39t/a、硫 酸鹽 608.2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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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論證主要內容 公示 |
1.入河排污口設置對水環境、水生態的影響 (1)對水環境影響 廢水經處理,排放水質可達到江西省《離子型稀土礦山開采污染物排放標準》 (DB361016-2018)中一級排放標準及《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1-2011) 表 3 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中的較嚴值。廢水排入扎頭源后水質可達III類(除氨氮、總氮外),同時滿足《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入西河混合后可以達到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水質標準。 生產工藝改造后,由銨鹽工藝改為鎂鹽工藝,排放廢水中的氨氮顯著減低。在做 297好相關防范措施后,本項目尾水排放對扎頭源及西河水質影響較小,可接受。 (2)對水生態影響 本項目經處理達標排放后其污染負荷也得到消減,在生產工藝改造后,尾水氨氮 降低,富營養化機率下降。生產工藝改造后新增了污染物鈉離子、鎂離子,正常排放 時入扎頭源后鈉鎂濃度<20mg/L,入西河鈉濃度<5mg/L,接近西河背景濃度,鈉排 放對無脊椎動物影響較小,可滿足淡水魚類生存要求。鎂元素入河能夠促進水生生物的骨骼發育、能量代謝及蛋白質合成,有一定正向作用,對水生動物影響較小。本項目論證范圍無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以及魚蝦類產卵場和洄游通道等,對下游水生態環境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總體來說,本項目入河排污口對水生生物影響在可控范圍內,影響可接受。通過 生產工藝改造,降低了氨氮濃度,同時做好應急措施,杜絕非正常尾水排放,降低對 水生生態環境影響范圍。 2. 入河排污口是否存在水環境風險、放射性物質影響 (1)水環境風險 本項目水環境風險主要為廢水處理設施故障和環境風險物質泄漏(生產浸礦劑輸 送管線、母液輸送管線、硫酸儲罐區、應急池等管線及設施)造成大量高濃度氨氮、 硫酸鹽廢水排至地表水體。 本項目生產工藝改造后采用硫酸鎂浸礦與碳酸氫鈉沉淀工藝,避免了氨氮污染源 的引入,從源頭上減少了稀土浸出液的滲漏風險。通過構建“源頭削減控制-過程監 管預警-末端防控”的完整體系,在工程上在各工區設置調蓄池、工區下游設置截滲 壩、對各生產設施進行防滲處理,設置二級環?;厥站?、加強雨污分流及水質監測等措施,有效保護了區域水環境質量,環境影響可控。在水污染防治措施方面,項目配 備反滲透膜處理設施和生化法處理設施,對銨鹽工藝開采礦塊的尾水進行持續收集和處理,確保尾水處理達標排放,其濃水回輸至車間用于生產,實現水資源的循環利用,大大減輕了水環境風險。 (2)放射性物質影響 江華稀土礦扎頭源礦界監測點采集的地表水中釷、鈾總量未超過《稀土工業污染 物排放標準》(GB26451-2011)規定的限值(釷、鈾總量 0.1mg/L),總 a、總β活度濃度未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規定的限值(總α放射性 1Bq,總β放射性29810BqL)。廢水處理設施出口中的釷、鈾總量小于 0.1mg/L,滿足《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1-2011)。江華稀土礦扎頭源礦界監測點采集的土壤、總排口下游 100米采集的岸邊沉積物放射性活度濃度,與永州市土壤中環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調查結果處于同一水平。 生產工藝改造后采用“鎂鹽工藝”,根據環評同類項目的產品、母液和渣頭渣的 放射性檢測結果,結合現有工程檢測原礦的數據,鈾(釷)系單個核素活度濃度均不 超過 1 貝可/克(Bq/g),均在《有色金屬礦產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GB20664-2006) 規定的豁免范圍內。 (3)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 本項目位于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河路口鎮,位于一般管控單元,不在生態紅線 范圍內,不屬于負面清單范圍,項目建設的各管控緯度均可滿足管控要求。 (4)對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勢穩定影響 1)對供水影響 本項目西河下游 39.3km 處有大路鋪鎮水廠(社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根據水質 模型預制,本項目入河排污口,在生產工藝改造前正常及非常正常排放條件下,下游 水源地均可以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 類水質標準?,F狀水源地監測水質均可達到 II 類標準,因此,本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對飲用水源地供水影響很小。 2)對堤防安全和河勢穩定影響 本項目廢水由工區排放口就近排入扎頭源,排污口位于岸線及邊灘穩定區域,扎 頭源河勢總體穩定,河道斷面無明顯沖刷,水流對岸坡的侵蝕作用較弱。 排污管道設計高程合理,洪水期不會被淹沒,入河排污口處具有良好的排水條件, 排污口設置不影響正常行洪,通過加固護岸工程控制,入河斷面能將維持長期穩定, 不會對堤防安全和河勢穩定產生不利影響。 3. 污水處理措施及效果 本項目共建設 7 套反滲透膜處理設施和 2 套生化法處理設施,對尾水進行分質、 分流處理。其中反滲透膜法處理工藝為:預處理過濾→反滲透膜→儲水箱→排放。生化處理工藝為:格柵調節池→pH 調整池→混凝池→初沉池→pH 回調池→厭氧池→兼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清水池排放。工藝成熟、可靠,處理效果穩定。 299生產工藝由“銨鹽工藝”改“鎂鹽工藝”后,處理設施仍有效,經預測出水能夠達到《達到江西省《離子型稀土礦山開采污染物排放標準》(DB361016-2018)中一級 排放標準及《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1-2011)表 3 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中的較嚴值排放標準要求。 3. 結論 通過對中稀(湖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分析,本項目尾水排放規模 21800m3/d,在正常排放情況下,尾水排放達到江西省《離子型稀土礦山開采污 染物排放標準》(DB361016-2018)中一級排放標準及《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26451-2011)表 3 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中的較嚴值,滿足排放標準要求。 排污口設置對于扎頭源和西河的水功能區、水環境及水生態不會產生明顯的不利 影響,符合水功能區管理要求和水質目標。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法律、辦法及文件規定,因此,本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方案合理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