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經營許可豁免管理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索引號:430S00/2025-181835
- 發布機構: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 發文日期: 2025-03-18 16:39
- 名稱: 《湖南省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經營許可豁免管理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7號)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5年)》等文件精神,2022年2月,我廳印發了《湖南省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經營許可豁免管理試點工作方案》,根據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方案已過有效期。為進一步提升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制度效能,強化制度長期性,確保制度有效性,我廳制定了湖南省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經營許可豁免管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將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方案》總體要求
以提高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率、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推進省內及已建立聯防聯控機制的省域間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經營許可豁免管理,提升我省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
二、《方案》主要內容
主要在四個方面作了修改:
一是擴大了適用范圍。《試點方案》限定省內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考慮到兄弟省已跨省域開展,我省企業也有需求,《實施方案》提出“已建立聯防聯控機制的省域間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豁免管理”。
二是優化了適用情形。《試點方案》限定為“一家單位產生的特定一種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至一家利用單位”。在不突破《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5年版)》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規定的情況下,經征詢生態環境部固體司、部固管中心意見,借鑒浙江、江蘇等省做法,《實施方案》提出“1家單位產生的1種危險廢物作為環境治理或工業原料定向利用至1家或多家同類型利用單位”和“1家產生單位的多種危險廢物定向利用至1家利用單位”。
三是嚴格了相關規定。針對我省水泥窯協同處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管理現狀,《實施方案》明確危險廢物進入水泥窯等工業窯爐協同處理的不適用“點對點”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同時,為進一步確保環境風險可控,規定醫療廢物、廢棄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及其危險特性不明的危險廢物不適用于“點對點”定向利用。
四是下放了管理權限。銜接省廳《關于明確危險廢物豁免賬號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產生單位和利用單位屬于同一市州的,《實施方案》將申請審批及豁免賬號發放等權限下放至市州生態環境局,明確了審批程序及辦結工作時限等。
三、《方案》保障措施
(一)壓實主體責任。產生單位與利用單位應嚴格落實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建立組織構架清晰、責任體系完備的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體制,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監督管理。市州生態環境部門對轄區內產生單位與利用單位加強日常監管,將其納入到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名單。對利用過程涉及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查處,并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將視違法違規情況作出是否取消豁免管理資格的決定。危險廢物跨省“點對點”定向利用省域間應加強信息溝通與共享,定期通報相關“點對點”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實施情況;持續聯合開展跨省市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活動,會商調整危險廢物跨省“點對點”定向利用豁免管理類別等。
(三)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市州生態環境部門定期對轄區內產生單位與利用單位污染物排放信息、執法檢查結果等信息予以公開;對檢查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予以通報;鼓勵公眾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府網站、信函、電子郵件、微信平臺等途徑,對非法收集利用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