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政策解讀
- 索引號:430S00/2026-011851
- 發布機構: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 發文日期: 2026-03-09 10:22
- 名稱: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政策解讀
一、修訂背景
2019年12月我廳印發了《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2020年1月印發了《湖南省生態環境廳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目前以上兩個文件有效期已滿五年。為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原有審批程序規定進行了修訂。
二、主要內容
《審批程序規定》修改后共六章十九條,包括總則、申請與受理、技術評估與審查、批準與公告、監督管理、附則。
“總則”共四條,明確審批程序規定制定的依據、適用范圍、審批原則等內容。
“申請與受理”共三條,規定了申請的方式及材料要求,受理要求,受理公示等內容。
“技術評估與審查”共五條,規定了技術評估的要求,審查的重點,不予批準的情形,重新審核等內容。
“批準與公告”共四條,規定了審批前公示,審批后公告,審批時限等內容。
“監督管理”共兩條,規定了環評文件的相關責任以及監督檢查的原則性要求。
“附則”共一條,明確了執行時間、有效期等內容。
三、與上一版《審批程序規定》相比,主要修訂內容為:
1、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包括一般類及輻射類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本次修訂將一般類及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合并。
2、根據政務服務要求,環評審批由線下申報改為湖南政務服務網上在線申報。
3、進一步精簡建設單位提交的材料,刪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公示版本、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基礎信息表等材料。
4、審查重點增加“擬建設的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是否屬于嚴重污染環境的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不予審批情形增加“不滿足區域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建設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限制類、淘汰類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等內容。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結合實際情況,審批時限增加“情況復雜的,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期限,不超過60日;審批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期限,不超過30日”。
6、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增加受理公示、擬審批公示、審批決定公告等相關要求。


